【留苏过年补贴/福利】
(相关资料图)
▋苏州市:
苏州市级重点企业春节留苏补贴
1.春节期间(1月21日至1月27日),春节期间重点企业安排非苏州户籍职工在苏过节的,按不低于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慰问补贴。
2.对符合相关要求的外卖快递配送平台,达到相应配送单量要求的在岗一线从业人员每人每天补贴50元。
3.1-2月份企业吸纳首次来苏就业的非苏州户籍人员,且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按不低于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来苏就业补贴。
4.实施春节后返岗交通补贴,春节后一段时间内,企业或人力资源机构包车“点对点”组织外地职工返岗复工,达到一定规模的,按包车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交通费补贴
5.继续延续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阶段性降至1%的现行政策,实施至2023年4月30日。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稳岗返还政策。
6.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功推荐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并实现稳定就业的,分别给予1000元/人、1500元/人的职业介绍补贴。
7.鼓励有组织开展劳动力供给,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1-2月份为我市重点企业输送劳动力达到一定规模,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可按照每人500元标准给予机构来苏补贴
8.对参加各级人社部门组织开展赴外人力资源合作对接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根据对接合作实效,经当地人社部门评估可给予一次性补助。
市总工会发放礼包(券)
1.苏工惠福礼迎春四场活动发放21000份超值大礼。
2.新春贺礼:10000份出行福利券
>>>2023苏州工会新春出行礼包(时间+对象+入口)
3.17270张“稳岗留工”文体券发放活动
>>>2023春节留苏过年文体券活动(对象+时间+使用)
国有景区实行免费开放
春节期间(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国有景区实行免费开放,公交、轨道交通、有轨电车免费乘车。
详情:2023春节留苏免费景区名单汇总(持续更新)
▋相城区
2023年春节前夕苏州市相城区出台春节期间外地员工留相企业专项补贴
2023年,该补贴继续实施,具体细则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1月20日
二、申报对象
1. 相城区或苏州市本级参保并正常缴费的企业。
2. 企业符合条款1之外,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高新技术企业、规上工业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限上批零住餐企业。
三、申报条件
1. 2023年1-2月经行业主管部门确认的累计产值或销售额较去年同期增加。
2. 安排非苏州户籍职工春节期间(2023年1月21日-27日)留相过节。
四、补贴标准
根据企业2023年 1-2 月均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外地职工人数的30%(不含补缴),按500 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留相补贴。
详情:http://m.suzhou.bendibao.com/live/96975.shtm
▋高新区
高新区稳岗惠企十条
一、引导企业落实稳岗关爱措施
引导企业春节期间按照生产经营实际需要,采取发放“留岗红包”、值班奖、全勤奖、新春礼包等措施,以岗留工、以薪留工,激励外地职工留区过春节。
支持企业制定实施针对性的服务保障措施,通过改善就餐条件、安排文娱活动、慰问困难职工等措施为留区外地职工送温暖,把关心关爱送达一线人员。
引导企业通过提前实施调薪计划、调整年终奖发放方式、给予返岗奖励等形式鼓励员工节后及早返岗复工。
二、倡导外地职工留区过年
针对春节期间留区外地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送健康、送温暖、送文化活动。春节期间,大阳山植物园、白马涧生态园、中国刺绣艺术馆、太湖国家湿地公园等国有景区实行免费开放;各旅游企业开展“年在高新”春节系列活动;公交、轨道交通、有轨电车免费乘车;元旦、春节期间,持续推进“双12苏州购物节-高新欢乐购”,鼓励商超打造年货节;为各类群体发放暖心礼包、过冬福袋;依托网约车司机青春加油站等“青新聚力”阵地开展新业态新就业青年群体慰问活动;鼓励区内影院推出面向留区外地职工的观影优惠活动;电信、移动、联通运营商提供流量礼包等服务。
三、支持重点企业稳岗增产
支持重点企业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经营,实现良好开局。在2023年一季度参保人员保持相对稳定前提下,对生产经营贡献突出企业给予稳岗增产奖励。
实施施工单位诚信激励,对在春节期间稳岗留工方面表现突出的区重点项目施工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并在苏州市建筑企业信用评价时加0.2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与各级各类评优评先。
春节期间,区重点项目施工单位安排非苏州大市户籍管理人员与建筑工人留守的,根据留守人数给予施工单位专项补贴;如安排外地职工在岗工作的,按标准再给予人员专项补贴;1月22日至2月5日在岗工作人员数量超过100人的重点项目,再给予施工单位专项奖励。
四、精准高效为企业提供服务
全力以赴做好企业服务,深化“专线+专窗”融合运行,围绕在区企业关心的服务事项,为企业提供个性、专业、精准服务,不断提升服务成效。依托12345“尚贤”人才服务热线和12345“一企来”服务热线,及时有效响应企业和人才诉求。支持生产任务不均衡的企业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持续实施生产要素保供监测预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确保企业水、电、煤、油、气、通信、运输等生产要素平稳有序供给。
进一步优化春节期间电力营商环境,面向因扩大产能需电力增容的企业实施特快接电,落实特殊时节欠费不停电承诺。
切实加强交通运输服务保障,着力维护关键产业链、供应链和防疫物资等物流畅通。
五、鼓励外地职工节后加快返岗复工
发挥失业保险稳就业作用,继续延续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阶段性降至1%的现行政策,实施至2023年4月30日。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稳岗返还政策。鼓励人力资源合作基地和技能人才培养输出基地有组织开展人力资源输送,并给予相应奖励。
组织开展“春风行动”,节后立即开展各类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对2023年一季度工业产值达到或超出去年同期水平的规上重点工业企业,在1—2月期间新录用首次来区就业或实习的非苏州大市户籍员工或实习生并连续工作或实习满3个月,给予企业招人补贴或实习补助。
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功推荐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的,分别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2023年1—2月份有组织为我区重点企业输送外地劳动力,符合条件的,给予机构补贴。
为春节期间来高新区求职面试的外地大学生提供青年人才驿站免费住宿,并组织城市体验活动。
六、保障企业职工各类权益
持续加强宣传引导,切实增强企业职工防护意识,当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倡导“非必要不做核酸”。特殊行业、特殊岗位人员居家隔离和返岗要求,按照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在岗一线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后,若无症状或症状轻微的,可根据身体状况和岗位需要,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上班从事适当工作。
继续扎实开展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对恶意欠薪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企业要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法律规定,对于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加班的职工,应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七、加强防疫物资供应保障
进一步完善全区疫情应对指挥体系,切实发挥各工作组(专班)协调机制作用,加强防疫物资生产供应,及时调度重要机构和企业生产运营情况,协调解决防疫物资、就医用药、人员紧缺等实际问题。加强防疫物资统筹调度,抓好医疗物资生产调配,丰富医疗物资供给类型,畅通医疗物资物流渠道,切实做好生产保供工作。
八、抓好春节前后安全生产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入开展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狠抓特种设备、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密切关注辖区、行业领域内企业单位和场所动态,落实应急队伍值守和应急物资储备,做好突发情况应急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说明:
1.本文件所称“外地职工”,是指非苏州大市户籍高新区企业职工。
2.本文件涉及公共服务费用减免所称“春节期间”为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
3.本文件所称“重点企业”是指2022年产值超1亿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4.本文件所称“工业产值”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数据为准。
5.本文件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解释,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工业园区
一、开展系列关爱活动
园区总工会通过“苏工惠”“园工会”等线上服务平台、公众号发放新春消费券和新年礼包;向外卖快递、医疗卫生、市政环卫、建筑施工等领域一线在岗职工赠送“冬日暖心包”;针对企业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温暖和迎新春活动。
电信运营商针对园区企业员工提供过年流量礼包。
引导园区各类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春节期间园区国有景区免费开放,音乐喷泉等大型设施适时开放,公交轨交免费乘车。
二、营造浓郁节日氛围
持续推进“双12苏州购物节▪潮购园区” “家门口的幸福”邻里生活节、年货大集等主题消费活动。鼓励商户以多种形式参与购物节活动。
支持商贸企业、电商企业、商业载体发放消费“大礼包”,提供更多消费“好物件”,开拓更多消费“新场景”,打造更多消费“网红IP”,提升企业员工及广大市民消费体验,体验江南文化、品味苏式生活、感受非凡园区YE。
鼓励各大院线、剧院与银行合作推出数字人民币优惠观影、观演活动。
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艺演出与民俗体验进基层、进社区、进企业活动。
美术馆、博物馆、文化馆(站、室)、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场所春节期间照常开放,举办具有本地特色的展览、论坛、讲座等活动。
三、支持企业稳增促产
鼓励企业春节期间正常生产经营,企业可利用春节假期期间的有利条件实施错峰生产与库存回补,鼓励订单足、生产任务紧的重点企业出台激励措施,采取发放“留岗红包”、改善就餐条件、就近安排文娱活动等措施,以岗留工、以薪留工,引导员工留苏在岗过年或尽早返岗。
针对重点企业2023年一季度产值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部分给予每家企业最高5‰、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
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
鼓励企业春节后尽早复工,区级以上重点项目2月1日之前能够及时复工开工且工地务工人员数超过100人(以实名制系统为准)的,给予项目施工企业在苏州市建筑企业信用评价时加信用分,并优先推荐省市标化星级工地和扬子杯。
五、实施稳岗引才奖励
对2023年一季度末较2022年末企业用工备案人数有净增的重点企业,根据企业1-3月均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外地职工人数的30%,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慰问补贴,每家企业总额不超过50万元。
在1-2月期间,园区重点企业新录用首次来园区就业的非苏州大市户籍员工,且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引才就业补贴,每家企业总额不超过20万元。
发挥失业保险稳就业作用,继续延续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阶段性降至1%的现行政策,实施至2023年4月30日。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稳岗返还政策。
六、强化用工服务保障
“一企一策”做好企业用工指导服务,充分利用园区人才市场,通过数字人才市场建设、直播带岗、网络招聘、校政企合作等途径,加大线上线下人力资源合作交流和资源引入力度,为企业提供精准用工服务,不断提升服务成效。
鼓励企业或人力资源机构采用租车、包车等形式“点对点”组织员工返乡返岗。2月底前,园区重点企业或人力资源机构包车“点对点”组织外地职工返岗复工,每批次输送50人以上,按照实际包车费用的50%给予交通费补贴,每家企业或人力资源机构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支持规上工业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对签订劳动合同入职不超过1年的新录用职工开展岗前培训,按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在2023年一季度期间组织职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经培训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分别按不同等级的规定标准给予相应培训补贴。
春节期间对服务园区企业与居民的集体用餐配送企业、外卖配送平台,符合相关条件并达到相应日配送单量要求的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
七、稳定人力资源供给
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功推荐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的,分别给予1000元/人、1500元/人的职业介绍补贴。
对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1-2月份有组织为园区重点企业输送外地劳动力50人以上,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机构规模输送补贴,每家机构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对参加人社部门组织开展赴外人力资源合作对接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根据对接合作实效,经评估可给予一次性补贴。
八、优化企业服务举措
依托线上“企业服务一张网”、线下网格化企业服务,开展春节前后企业联系走访活动,及时掌握企业用工需求和问题诉求、宣传各项惠企政策举措等,进一步压缩“诉求快递”“67068000企业服务热线”诉求办理时效。
持续实施生产要素保供监测预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确保企业水、电、煤、油、气、通信、运输等生产要素平稳有序供给。加强春节前后电力营商环境建设,确保承诺时限内完成业扩报装等业务,落实特殊时节欠费不停电承诺,保障重点场所用电安全。
切实加强交通运输服务保障,着力维护关键产业链、供应链和防疫物资等物流畅通。
特别提醒:
*“春节期间”指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
*“重点企业”指2023年1-3月工业总产值超1亿元的规上工业企业、2023年1-2月营业收入超2000万元的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及2023年1-2月销售收入超3000万元的限上批发业和零售业企业。
*“区级以上重点项目”由经发委提供。
*同一家企业“稳增促产奖励”和“企业慰问补贴”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发放。
*以上所涉及的工会福利和政策补贴将以数字人民币的形式进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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