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认真
【资料图】
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现将
监事会 2022 年的主要工作情况和 2023 年的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2 年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审议情况
本报告期内,监事会采用现场或通讯方式共召开 10 次会议,审
核通过了 22 项议案,并会同董事和高管签署 2 次书面确认意见。具
体内容如下:
(一)2022 年 2 月 9 日,采用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5 项议案:1.《2021 年度报告和 2021 年度报告
摘要》
;2.《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3.《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
;4.《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 2021 年度监事会
工作报告》,本次会议还共同签署了《董监高对 2021 年度报告的书面
确认意见》。
(二)2022 年 3 月 21 日,采用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
一的议案》。
(三)2022 年 4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和《关于设立募集资
金专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四)2022 年 6 月 16 日,采用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关于增加 2022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2.《关于与关联方签订托管协议的议
案》;3.《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订出售意向性合约的议案》。
(五)2022 年 7 月 15 日,采用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2. 《关于与
关联方签订<鱼货销售合同>的议案》
;3.《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六)2022 年 8 月 11 日,采用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核通过了:1.《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共
同签署了《董监高对 2022 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
(七)2022 年 9 月 8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关于变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的议案》;2.《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四方
监管协议的议案》。
(八)2022 年 9 月 13 日,采用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关联方土地使用权实
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九)2022 年 10 月 20 日,采用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核通过了:1.《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2.《关于核销
相关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应收款坏账的议案》。
(十)2022 年 10 月 28 日,采用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核通过了:
《关于与关联方签订<销售贸易合同书>的议
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事会 3 次现场会议和 7 次通讯会议,出席 3 次股东大会(含临时股东
大会),听取各项提案及议程,对董事会审议的 39 项议题进行了事项
监督,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策过程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进行了全面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能够得到很好落实,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勤
政廉洁、忠于职守,严格遵照国家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行使职权,
使公司运作规范、决策民主、管理科学。
(二) 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
机制,通过企业内控体系建设和全面预算管理的实施推进,形成了
较完备的制衡机制,有效提升了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监
事会认为,公司的内控体系建设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和《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要求,各项工作能够严格按照内控制
度的具体规定和操作流程执行,本年度没有违反《上市公司内部控
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三) 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有效的
监督检查,通过对公司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的审核,认为公司已建
立一套较为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有效保证资金的高效运营和
公司的财产安全,在资金的使用上符合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最大化
原则。2022 年度财务资金部新修定了《企业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
法》和《资金管理办法》
,进一步完善了财务制度,把控财务风险。
(四) 审查公司投资融资情况
绳钓船(金丰 4 号、顺昌 3 号),更新建造 5 艘低温金枪鱼钓船,以及
在舟山成立新公司购置土地并开展金枪鱼研发加工中心项目。监事会
对上述投资项目的决策和实施均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认为程序
合规,投资严谨。本报告期内,监事会重点审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
用与管理情况,认为公司严格遵循了《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不存
在违规的情形。
(五)检查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
通过对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易的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发
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
的资源,有利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需要。
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
、《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报告
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行为,也无资产置换、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其
它损害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
及时登记和报备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对定期报告、权益分派等
重大事项做好信息保密和内幕交易防范工作。特别是在 2022 年募集
资金项目筹备期间,所有董监高及核心人员均正式签署了声明和承诺
书,落实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相关制度内容,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
内幕交易,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重点
、《公司章程》、
《监事会
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
结构中的作用,紧密结合公司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适时调整工作
思路,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2023 年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
完善监事会工作:
(一)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监督技能。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
组织的有关培训,了解监管部门的新要求,不断提升监督检查的综合
技能,更好地维护公司、员工和股东等各方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履行职
责,列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制度,
完善监督机制,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监督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和
集体决策的合规性,有效防范经营风险。
(三)加强工作沟通,依法进行监督。加强与董事会和管理层的
协调沟通,建立长期有效的沟通渠道,与公司内部审计、监察部门联
合开展内部监督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四)加强财务风险管控,保障资金安全合规。定期审核公司的
财务报告,促进完善公司财务制度,加强对于重大经营活动、投资项
目和关联交易的监管,重点监督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保证资金的
合规与高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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